泉畢支〔2014〕1號
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黨委組織部、農辦,政府公務員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衛生局、海洋與漁業局,團委,各高等學校,市“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做好我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等部門《關于繼續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200號)和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4〕1號)文件精神,我辦制定了《泉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執行中如遇具體問題請直接與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 系 人:黃培茹
聯系電話:28133660
傳 真:28133661
電子郵箱:752510912@qq.com
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廈411室
泉州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14年3月14日
泉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農村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工作任務
2014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6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和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含林業、海洋與漁業)、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為打造泉州經濟升級版,改革創新示范區,生態宜居幸福城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
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
“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并在組織招募
期間將各自網站和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泉州人才市場網(www.968826.com)建立鏈接。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四、組織招募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應屆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泉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3.敬業奉獻,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6年7月1日后出生);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和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二)崗位征集及公布(3月份)
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將本地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衛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匯總上報市“三支一扶”辦。
市“三支一扶”辦對各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報經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信息。
崗位征集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組織報名(4月份)
1.報名時間。4月7日至4月30日。
2.報名方式。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直接到市“三支一扶”辦進行現場報名。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認真閱讀《招募通告》和本方案后,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填寫《泉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考核表》(可從泉州人才市場網www.968826.com“三支一扶”專欄下載)。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否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其他報名材料詳見招募通告。
(四)審查考核(5月份)
1.資格審查。市“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院校考核。由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泉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報名考核辦法》審核畢業生報名信息,并填寫考核意見。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高校畢業生,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報名人員基本情況和所報崗位要求,結合院校考核意見,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將通過電話或短信息反饋給報名高校畢業生。
(五)組織體檢(6月份)
市“三支一扶”辦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高校畢業生到指定醫院體檢。
(六)公示(7月份)
對體檢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市“三支一扶”辦審核確認后在
泉州人事網和泉州人才市場網(www.968826.com)公示五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派遣對象。
(七)崗前培訓及出征派遣(7月份)
市“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簽訂《泉州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協議書》。
崗前培訓后,舉行出征儀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和當地“三支一扶”辦應認真做好接收安排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再調整服務地區和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市“三支一扶”辦將及時在泉州人才市場網公布。
五、政策支持
(一)在崗待遇
服務期第一年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6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800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鼓勵和引導本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市“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安排不少于當年“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數10%比例的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自然減員空崗,可用于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10%比例的專門職位,定向考錄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繼續在我市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市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事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相關手續。各地在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等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要設置“專門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考,或按規定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檔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務,并建立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錄(聘),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錄(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未明確崗位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待遇。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六、管理服務
(一)落實工作責任。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市“三支一扶”辦負責對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負責“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保管,年度和期滿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滿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并負責協調服務單位落實畢業生服務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
(二)重視安全健康管理。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和各服務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全面擔負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安全、健康等服務管理的領導責任,經常督促落實、檢查指導畢業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定期聯系制度、異常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和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三)做好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接轉。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市、縣(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縣(市、區)公務員局。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各縣(市、區)公務員局負責收集、改簽(備注“參加泉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并保管。
(四)規范協議解除。“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照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協議解除工作的通知》(泉畢支〔2010〕3號)規定,經市“三支一扶”辦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單位。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市“三支一扶”辦將調減其今后的招募計劃,直至停止招募。
七、經費保障
市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社會保險、體檢、培訓等所需費用和市“三支一扶”工作經費由市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付。
有關縣(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經費作為本級“三支一扶”辦專項工作經費,并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