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若您符合以下相關條件,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以下簡稱“社保補貼”)政策。
一、社保補貼政策:
具有福建省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實現靈活就業后,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在社保繳交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采取先繳后補方式,2024年受理2023年度社保補貼申請。
二、具體補貼對象(包括以下9類人員):
1.“4050”失業人員(指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失業人員);
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人員(以失業登記日期為準,后續無就業記錄);
3.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4.持有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人員;
5.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6.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
7.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8.在福建省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創業實名制登記的脫貧勞動力(原國定、省定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
9.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注:若遇政策變動,將按照新政策調整補貼對象范圍。
三、補貼標準:
可給予不超過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實際繳費額2/3的補貼。
四、補貼期限:
1.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2.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五、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障卡或指定的銀行賬戶及個人有效身份證;
2.《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享受社保補貼申報表》。
六、申報時間:
2024年9月30日前。
七、溫馨提示:
1.從未申請過社保補貼的人員,需先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靈活就業申報。社保補貼從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轉靈活就業登記,同時又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月份起算。
2.申領社保補貼期間不可同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
3.在企業擔任股東、監事、董事等主要職務的,不可申報社保補貼。
4.持《殘疾人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享受殘聯部門社保補貼政策和人社部門社保補貼政策。
5.50周歲以上(含)的女性人員不得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不得再享受社保補貼政策(原已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可享受至三年期滿)。
八、聯系電話:
鯉城區:22988543;
豐澤區:22585440,22586440;
洛江區:22633578;
泉港區:87993767;
晉江市:85661234;
石獅市:88886701,88886711;
南安市:86353570;
惠安縣:87390967;
安溪縣:23232174;
永春縣:23897529;
德化縣:23528831;
臺商區:27390571;
市本級:22376042;22376046
備注:具體申報時間、補貼標準以各縣(市、區)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