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出臺了《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我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積極實施,努力為臺灣同胞在閩工作營造出良好的環境!六個同等”是涉及人社部門的重要政策措施。
臺灣同胞可享受“六個同等”政策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強介紹,人社部門著力為臺灣同胞在福建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六個同等”待遇。
一是同等享受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惠及對象,由原先畢業5年內來閩就業的臺灣大學生,拓展到所有來閩就業創業的臺灣居民。
二是同等享受引進人才支持政策。對引進的臺灣人才,同等享受生活津貼、住房補貼等人才待遇;臺灣本科畢業生可同等參加我省相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臺灣專業人才可通過特聘方式到我省自貿試驗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類崗位工作。
三是同等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的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全面向臺灣同胞開放。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已實施27項,其余26項抓緊對接實施。同時,擬直接采認部分職業(工種)技能人才職業技能水平。目前,福州已在全國率先開展臺灣社工參加大陸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四是同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閩臺灣同胞可在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同等參加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大陸離職時可根據相關規定一次性支取。
五是同等支持納入政府表彰獎勵。在閩工作臺灣同胞可參評我省各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青年崗位能手、“三八”紅旗手、就業創業杰出代表等榮譽稱號。
六是同等扶持在閩設立臺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新設立機構給予資金支持,并推動全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線招聘業務系統改造升級,逐步實現各類在線招聘系統,支持使用臺胞證注冊登錄等。
(原作者 福州日報記者 謝星星)